车祸责任判定应符合以下规则:
1、当事人一方存在有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主要的交通事故责任;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则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行为,且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则存在过错行为较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双方过错行为基本相当的,则双方应付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的责任按照各自的过错行为大小进行划分;
4、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销毁
证据等,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等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