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治疗终结后,当事人到约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委托鉴定;
2、当事人向鉴定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检查和评定;
3、评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
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