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的车主,据付医院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也因医院不提供病历原因,不向医院支付医疗费,该怎么办?

2019-01-17 10:2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七)可知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社保内容。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缴纳的,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企业承担
    7.5%,个人承担2%;
    工伤保险企业承担1%;
    失业保险企业承担2%,个人承担1%;
    生育保险企业承担
    0.8%。
  • 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需出示哪些证明材料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5.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  
    6.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7.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
  •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针对车祸撞死人的情况,可以赔偿的保险有两种:即交强险和三者险,它们的赔偿金额与被保险人所负的责任有关。

    交强险可以100%赔付,但前提是在责任限额内。
    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责任,那么死亡赔偿的责任限额是110000元;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任,其死亡赔偿限额就是11000元。

    至于三者险,则是在交强险赔偿之后,若有超出部分,再进行赔偿,其赔付比例一般在80%-95%之间。
    其中,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那么三者险赔偿80%;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赔偿85%;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赔偿90%;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赔偿95%。
  • 需要适用《侵权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您的赔偿金额是与您的损失相关联的,例如具体的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法律不容许因此而获利,所以损害赔偿的的原则就是填补原则,您能主张出您因此遭受多少损害(需要各种凭证、发票等证明),就给您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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