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已经4个多月,造成左腿膝关节胫骨骨挫伤,内侧半月板后角撕裂,前交叉韧带损伤,腘肌腱损伤,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以定伤残么?能凭上几级伤残呢?如果跟保险公司解决有什么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怎么向保险公司理赔?

2018-07-22 11:0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对方私自破坏现场,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既然通过公安机关处理,相信公安关机就是了。
    四、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的赔偿的,不过首先也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手续给你相应的赔偿。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在最大的程度能取得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理赔多少谁肇事方与受害方谁说了都不算,取决于当初肇事方投保的车辆险种及保险金额等。数额方面双方可以一起去保险公司初步计算一下。如果肇事方已与受害方达成了方案,那么建议在以后签订的正式和解协议里,可以加上两条:
    一、由肇事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将全部的保险赔偿款项直接支付到受害方的指定账户上。
    二、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后,肇事方应全力办理(否则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受害方予以全力配合。这样方能最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二、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和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