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表妹,88年生,上大学起就被一个在他们学校食堂打零工的一个74年痞子无赖纠缠,一直到现在她大学毕业到一个国企上班,因为自身条件较好人也漂亮,单位里追的人不少,谈了一个男朋友,被那个混蛋知道后威胁男方,扬言要杀他,还带了刀,后来逼的表妹分手。但那个混蛋扔不罢休,多次跑到单位闹,还在他们单位楼道把手划破写血书什么的,多次带匕首威胁我表妹,她几次都被迫报警但110到场后只是制止,称只是威胁而未造成伤人后果的没法处理。

前天,惨剧终于发生,那个垃圾提前潜伏在我表妹单位门口,在她逛街回单位的时候突然冲出用匕首连刺其数刀,边刺边喊自己不活了,要拉个垫背的,之后被群众围住后此人挥刀抹颈自残,被制服后不久110和120到场将他们送到医院,经检查那男的仅仅皮外伤只需简单处理,而我表妹送来的时候就已失血性休克,整整抢救了九个小时才保住性命。

据医生说凶器刃比较宽,至少刺了八刀以上且刀刀狠毒,最重的一下从右胸刺入,后背贯透!面部,胳膊,手等还有多处划伤,抢救后医生给的初步诊断书:

主因:“全身多出刀伤入院”,入院时呈休克失代偿期,经手术抢救治疗,全麻下行“剖腹探查术”,术后送重症监护室治疗,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须进一步观察治疗,目前初步诊断为:1失血性休克(失代偿期),2全身多处刀刺伤,3,开放性腹部损伤(肠外露),4,肝脏多处破裂,5,右肾脏裂伤,6,胃后壁破裂,7,小肠破裂,8,膈肌破裂,9,肠系膜血管损伤,10,下颚面部裂伤,11,双上肢多处皮肤裂伤,12,右乳房皮肤裂伤

表妹是家中独女,娇生惯养长大,名牌大学毕业在国企上班不久就出了这事,本是花般绽放的年龄,现在却在icu病房生死未卜,就算能活下来以后还不知道会怎样,而且大夫说右肾脏要不要切除还很难说,脸上胳膊上到处是刀伤,现在对象都没有,下半生又得怎么过,他父母已经几夜不合眼守在病房外,亲人们都陷进巨大的悲痛!表妹从小听话懂事,人太老实,有啥烦心事也不跟家人说,我也是才从她周围同事朋友那里知道了这些缘由

那男的74年生,外地人,比我表妹整整大了十六七岁,而且又黑又脏又老又矮又丑,蓬头垢面,形象极为不堪,心理扭曲变态,手段又这么凶残,现在此人已被派出所控制,但其家人至今扔无人露面。我们该怎么办,这个是起诉还是公诉什么的?算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或者杀人未遂?怎么量刑?会不会枪毙?这样的人渣留在世上只会害人害己害社会,出狱后肯定会更疯狂的报复别人报复社会。判刑能判多少年?其行凶的监控视频已经被警方调取,我们下一步还怎么处理这事,刑事和民事赔偿方面需要再注意什么?请多多指点

刑事辩护
2019-01-17 12:2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
    量刑上也有所区别。《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意杀人未遂量刑标准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时考虑的因素很多,既遂、未遂是其中之一,其他的还有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根据23条未遂是“可以”从轻或减轻,而不是“应当”,所以最后的量刑还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综合判断。
    如果没有其他恶劣的情节,未遂犯大部分是会比既遂犯判的轻一些。
  • 解答如下:
    1、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杀人的,也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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