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询问下,我未成年的女儿今年6岁了,我们离婚因为他有第三者,离婚三年了,他也没尽过抚养义务,然后他也同意和女儿断绝关系,现在我想理一份材料,具体得怎么写?谢谢你,

离婚
2019-01-17 13:48: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对自己所生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对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全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不用承担的约定是否有效,有种观点认为,该约定实际上是排除了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且是带有人身性质的义务,所以不能用协议来排除,否则无效。
    我们认为,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但并非是唯一的方式。抚养义务包括多方面,既包括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也包括对子女进行管理、教育。父母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仅局限于支付抚养费,因为言语上的教诲、书信的沟通,在探视期间与小孩的接触等都能够从不同层面履行抚养义务,婚姻法修正后规定的探视权也起到了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从其他方面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保障作用。
  • 你好,孩子多大?法律规定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母亲抚养,但女方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除外,所以说女方能不能获得抚养权,还要看女方的病是否严重到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孩子的抚养费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不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让对方全部承担,但对方同意的话是可以的。
    根据你的陈述,男方没有赔偿义务。我是专业从事婚姻家庭的律师,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 第三者介入是一种反社会主义婚姻道德、妨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往往导致合法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离婚。对于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有的虽属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不和,但如果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尚好,夫妻感情尚完全破裂,应采取积极措施,断绝有过错一方与第三者的联系,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其不正当的离婚要求是错误的,尽量调解和好;也可以驳回起诉,给进一步进行调解工作创造条件,以观后效;对调解不成,可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和好无效的,应认真仔细地做好无过错一方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争取调解离婚,但不能强迫。调解和好、离婚都不成,那?除应在庭上对有过错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外,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对有过错一方及第三者给予行政处分,待处理后再行判决离婚,同时依法支持、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妥善处理子女、财产问题并给予尽量的照顾。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对于婚姻债务,《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