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的可以领生育险吗!现在养老保险已经不交了还可以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7 14:15: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 事业单位不给临时工交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 单位办理员工养老保险的流程: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二份)。
      
    4、养老保险征收比例:从2004年元月份开始施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由23%下调至22%,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不变。
      外企、私营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
      外来务工人员,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个体流动人员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5、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类补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按60%缴费,高于社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缴费。缴费工资最高封顶数为社平工资三倍。
      
    6、根据单位填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产生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应收应付帐。
      
    7、养老金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或邮局统一发放。
      
    8、养老征收由所在地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时间在每月初。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20日办理各项异动业务。
      
    10、参保单位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每月1至20日)及时办理手续。增加减少人员需填写"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减少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辞职报告并鉴章。
      
    11、每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月初)到所在地税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否则不能办理调动、停保、转移、等劳动关系业务。
      
    1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七月根据统计局公布的社平工资进行调整。
      
    13、200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1719元,月平均工资为
    976.6元2004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最低数为586元,最高封顶数为
    2929.8元。
      
    14、参保单位应在每年二月份到参保地领取缴费工资申报表。

  • 1、因养老保险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应当受理。
    2、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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