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杜律师你好:我不知道在什么网站了解我的问题,打扰了。我是03年4月参加工作的,当时因为非典医院急需用人,03年7月毕业,给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招聘护士,医院不接受档案,所以一直放在学校。刚上班什么也不懂,因租房住没办法迁户口,2年之后买的房子才把户口迁过来,05年5月把档案放在省人才中心。08年12月转为人事代理护士,单位通知我说我的工龄刚满3年。我很郁闷,我已经上班5年多了。。。请杜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于指教,工龄按实际上班年限算还是按存档日期算,有何依据?档案放在学校不算工龄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7 18:14: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作年限是我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民主革命政权机关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
    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佘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裉。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不算式龄,只能算入缴费年限:缴纳年限越长养老保险的待遇就会越高。  一,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1,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  2,它不同于连续工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承袭关系。
      二,工龄:  1,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2,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3,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4,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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