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11年7月份借了20W给我3爸的儿子,利息是每月4分,但是我3爸的儿子又借给了别人《我大爸的女婿》算的8分,说好的是年底还钱。但是去年10月份就不承认给利息了。过年前只还了5W本金。过年的时候在我们家闹了下,然后我父亲就说了不要利息了,但必须在2012年把3月6号之前把剩下的15万还清,然后我大爸的女婿就答应了下来,把我父亲和我3爸的儿子的欠条撕了,他又出了一张欠条,也写下了承诺,,《今欠到左XX150000,大写壹拾伍万元,于2012年3月6日前归还。》但只在2012年3月7号只给我们家打了3W,剩下的12W至到现在5月份都是今推明悔的,一直无法给肯定答复。我父亲是否能起诉呢?而且4分算高利吗?他人也在外地的,我们只知道电话,没有他的具体地址,可能过年会回来。我们只知道他有个小桥车《帝豪》顶多8W吧,到底像别人说的包没包工地,或者有没还钱的能力都不清楚。我们打官司能赢吗?要是我们输了会怎样,赢了钱能保证追回来吗?《他的承诺写的是在2012年3月6日之前还不清,按每天500计算》。能否为我解答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