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一共三人合伙做生意,后来其中一人自己瞒着我们外出单干,于是协商散伙,客户的账目由他去要,回来后按比例给我俩分钱,但后来钱回来后他不给了……我们的问题是,有账目(给客户出的单子),有证人,我们三人达成的一致,但没让他打欠条……当时我们3个签了一份每人股份多少的协议,但是有一点,是我们店面没有注册……给客户的发票是买的,但都是真票……有什么办法解决?)

电子商务
2019-01-17 18:5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合伙协议的,利润和亏损按合伙人的出资额来分配和承担. 散伙的,应当先偿还企业的债务后再分配利润. 你可以提出将该笔货款的权利转让给对方,由对方将其中属于你的债权先行支付给你.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只能待双方先请到该笔款后再行分配.
  •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清偿数额超过其分担比例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而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离婚协议书与欠条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的。只要双方对欠款金额没有异议,可以再补写一份,并在新的欠条里,写上原欠条作废的字样即可。
    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欠条找不到,欠款金额以此协议表述为准)即可。
    这样即便欠条真的找不到了,也不会影响欠款事实和数额的。
  • 欠条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不多,因为欠条里的款项还不是欠条持有者固有的,本身就是一种期权,还谈不上诈骗,比如,欠工程款、欠工资、欠赔偿款、欠劳务费等等,即使跑路都谈不上诈骗,只能说是躲债,只能说是“老赖”。只有欠货款可以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是货而不是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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