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学时办过一张学生信用卡,因为疏忽,造成一笔款项迟还,当时为注销,又使用了两年,期间一直保持良好信用记录,请问:

1,保持两年良好记录,是不是把以前的不良记录覆盖了呢?

2,现在能否注销该信用卡呢?

3,对于以后个人办理任何银行业务,例如商贷,住房公积金买房什么的,会有影响吗?

望律师朋友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银行
2019-01-17 19:4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 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必须买房后拿借款合同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才可以提取出来。提取公积金必须存在买卖关系,你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没有借款合同、首付发票等,只能等买房贷款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帐户里面的钱用于装修或还款。
    所以,你所说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付房屋的首付是不可以的。因为您要先付钱给开发商才能签合同,有了合同后才能去取公积金,时间上要先付款。
  • 想用公积金买房,那就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给出意见。

    3、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4、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5、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6、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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