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普通合伙企业,我是法人代表,拥有90%股份。有什么办法可让另外一位持有10%股份的股东退股!协商过,他不肯退股!

股权转让
2019-01-17 19:5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可以。股东办公司是一种合伙行为。不得随便退出出资。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3,有限公司股东遇到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
    (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移主要财产的。
    (3),营业期限到期,不愿续期的股东。4,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形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
    (1),公司股东会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
    (2),公司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
    (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5,股份公司股东遇到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他财产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 退出股东的注意要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你补缴注册资金。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大多数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资金、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除资本可以数字定量确定外,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均无法实施核定,所以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实践中,大多数退股纠纷争议都是受让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有必要将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实践和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明确,如管辖法院、律师费承担、违约金额等需要一一列明。
  •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法律关系,代表权是由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当然就是法人的行为。法人不仅应对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合法民事行为的后果负责,而且对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后果,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如何办理:首先提出名称申请,申请名称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名称核准后,即可正式申请设立,法定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具体的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  正式申请登记申请的材料目录包括: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书以上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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