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6年到某单位工作至今,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社保(应聘当年单位已明确不能签合同,没有社保,我本人也同意)。现我已48岁,单位要辞退我,我要单位补交社保,单位也答应了,但因超龄社保局不给办社保也不同意单位补交。为此我要单位给我补偿,请问单位应该补偿那些给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7 20:2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规定,公司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8%,合计28%。)
    2、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障跟社会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10%,个人缴纳2%,合计12%。)

    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
    0.5%-2%,个人不需缴纳。)
  •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辞退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辞退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辞退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未缴纳社保,您可以要求补缴或者经济补偿。公司无故辞退,您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您要先把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起来,比如上下班的打卡、录音等,然后您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 你好,公司是应该给你赔偿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举个例子,你在2013年9月13日开始上班,也就是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了,如果公司在一个月之内不跟你签劳动合同,那么他就是违法的,你就可以要求他支付双倍工资。
    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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