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情人逼着写了一个借条,但是我没有证据,我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我现在又没有工作,还不起,怎么办,可以有钱的时候再还嘛?

2019-01-17 22:05: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间借款怎么写借条: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这都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的具体年月日明确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是亲戚关系,有的人在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5、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但是转账凭证也能够证明转账事实的存在,对于聊天记录而言,如果聊天记录中明确涉及到借款事实并且对方认可借款事实存在的,那么聊天记录属于自认,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对于借款合同,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款的,那么在借款合同到期后的两年的诉讼时效内,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您的借款。
    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可能会做出您胜诉的判决,但是胜诉判决并不等于判决能够执行,因为您的老板人在国外,所以,如果对方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那么即使您获得了胜诉判决的,最终可能也很难拿到执行款。
  •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2、《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合理期限不能超过1年
  • 当然不是,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2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20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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