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8月我车与别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车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因为有伤员..伤员告到法院.伤员申请了财产保全.双方车都被法院给封啦法院先调解.调解后有调解笔录.几方都签字啦.通过调解后:我要支付伤员的费用为15000元左右.对方车要负25000左右.但我之前用于伤员在院期间已付了12000元..现在我只要支付3000左右就行啦.现问题出了:1,我联系不上对方车主啦.如果我去把我应支付的部分支付给法院之后.是不是就可以取车呢.2,如果对方车主,在调解书里定的时间内不去支付他的部分.法院能否同意放我的车.能否出结案书.3:交钱时.应该注意什么?? 今年8月我车与别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车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p><p>因为有伤员..伤员告到法院.伤员申请了财产保全.双方车都被法院给封啦<p><p>法院先调解.调解后有调解笔录.几方都签字啦.<p><p>通过调解后:<p>我要支付伤员的费用为15000元左右.对方车要负25000左右.但我之前用于伤员在院期间已付了12000元..现在我只要支付3000左右就行啦.<p><p>现问题出了:<p>1,我联系不上对方车主啦.如果我去把我应支付的部分支付给法院之后.是不是就可以取车呢.<p>2,如果对方车主,在调解书里定的时间内不去支付他的部分.法院能否同意放我的车.能否出结案书.<p>3:交钱时.应该注意什么??

2018-07-22 12: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一、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1、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只有在车辆的痕迹勘查完毕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车辆是否需要检验、鉴定和检验鉴定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对车辆的痕迹勘查最晚也应该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完成。  
    二、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在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以上-200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  
    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 一、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二、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限:
      司法务实中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也不排除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审结。伤者如果对判决不服的话,可以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 未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私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应出具调解书。  
    1、交通事故调解书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2、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3、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4、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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