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15岁向熟人租了一辆桑塔纳,并交了300元租车费,出租人是一名多年驾驶员,在没有经过我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就把车交给我弟弟,当时我弟弟一人就把车开走,以后就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2万多元,一人重伤用去医疗费6万余元,交警队认定租车人无证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在受害人和出租人一起起诉我弟弟赔偿损失,问:我弟弟是否应该赔偿损失?应该赔多少?有无法律依据?

2018-07-22 13: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车事故能要求误工费赔偿吗,  出租车误工费应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  一天的份钱+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出租车肇事责任由谁承担  出租车交通肇事的责任主体常见的会涉及到肇事司机、车辆所有人(车主)、出租车公司、强制险保险公司四方。  
    1、肇事司机在被雇佣的情况下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车主如果是肇事司机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车公司如果应当承担责任的话,常见的理由有二:一是被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有管理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运营支配者,对车辆运营有着管理责任、车辆营运是公司的工作任务,适用法人工作人员执行工作造成损害的,法人承担责任的规定;  
    4、保险公司,依照道路安全法第76条规定,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肇事司机和车主承担的是过错侵权责任,车主承担的是转承责任,因车主是车辆运营的支配方和收益方,应当车辆运营过程中的责任进行承担。出租车公司承担的是法人工作人员转承责任,因出租车公司系该车辆运营任务的的支配者和收益者。
  •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 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