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事项:一、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 婚生女儿***与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万无给原告。三、 现有房子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他割。 事实和理由:我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1992年元月十八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婚后 不到一年,于1992年底以外出工作为由,数月未回家,直到其妹***结婚,在父母再三催促下才回家。期间少有过问家庭情况,当时我正怀身孕,正需他的关心与照顾时,他竟与同事***在石龙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也是在亲人的劝教下,他与赖某提出分手,而赖某又因此在公司跳楼身亡。被告既然已婚,应该对婚姻忠诚,但被告这一行为已是对婚姻忠诚的轻视。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提出离婚,但在家人的劝下,加之为我肚子里的孩子出生后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我并期待被告通过赖某的离开而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可惜我错了!两年后,婚生儿子简俊强出生,一年后,我竟然发现被告与***在增城派潭产下一男婴。95年,***因病去世,被告将男婴领回家中,由被告的父母照顾,,————————————————————————————————————————————————————————————————————————————————————??—————— 结婚这么多年来,被告极少过问家庭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们也是漠不关心,除了没有尽丈夫的责任处,更没有尽父亲之责。少给家用之余,时有赌博行为,输钱后还回家问我拿钱,稍有怠慢,便是拳脚相向。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我自己的默默承受;苦了,无知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有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子女更是我一人独力承担。更令我心碎的是被告的风流史层出不穷。近段时间,我更受到被告包养的***骚扰。被告一回家,她就不停地给我打电话,而且污言脏语,破口大骂。还不时把她与被告的性行为以信息的形式发给我。现在,我每天都过着极度伤心及气愤的生活,已须要吃用安定片才能入睡,身心已受到严重的伤害,体重迅速下降,听到信息,电话已是条件反射的害怕。被告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已造成严重的伤害。夫妻感情已完全在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外,考虑被告沾花惹草这一恶习难忙乱,如果我的子女跟随他生活,将一家会影响他们健康成长。为了使我们母子三人结束这无止境的恶梦,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我恳请法院解除我与被告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