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姐姐要收养我的小孩,我们夫妻俩都是城市户口,姐姐是农村户口,小孩还没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那么孩子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

收养
2019-01-18 09:08: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城镇户口的概念大于城市户口。城镇户口不一定在城市,农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教师等多种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都是城镇户口。城市户口(尤其是大城市),对户口迁入都有严格的限制,即使是外地的城镇户口也不是随便迁入,有多种限制条件。
    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 规定需要你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证,凭收养证,才可办理孩子落户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没有户口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但在实践操作层面,还要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
    虽然没有户口,但可以用出生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也可以用DNA鉴定来确认亲子关系的存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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