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下高铁的时候一时糊涂拿了别人的包,当时很害怕,不知道怎么办,后面自己去公安局报警还回去了,但是失主说他包里钱少了,还有几张银行卡没有了,我被刑事拘留了半个月,后面又逮捕了,在看守所关了56天,后来办的取保候审,我想问一下这个后面会怎么样呢?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而且还做过很多好人好事,在上海的时候捡了一个小孩,我自己报警送到公安局的,还有人家的钱包捡到了都一直在原地等着失主回来领走了,也捡过手机,都当时还给失主了,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但是民警说我做的这些和我的案件没有关系,我该怎么办呢?天天胡思乱想,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也没有拿人家包里面的东西,我应该怎么办?谢谢了!

刑事辩护
2019-01-18 13:1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家属、委托代理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本人,均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逮捕嫌疑人的条件
    a.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部分证据已查证属实。
    b.必要性条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逮捕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有逮捕的必要。
    程序要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申请,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由2名以上警察执行。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就会被变更强制措施,通俗点说也就是有可能被重新收监。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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