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财物共计975元都成盗窃罪了吗?治安拘留是否合理?公安机关有没有义务帮助追缴赃款?我天津的,我是被盗的,构成盗窃罪不应该是刑拘吗?怎么会治安拘留呢?现在派出所已经给结案就是拘留15天,我觉得不合理,而且告诉我赃款要我自己到法院去起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刑事辩护
2019-01-18 13:22: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 拘留是否会被起诉需要具体分析。
    司法拘留是拘留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
    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 离婚纠纷收到法院传单关于拘留的问题。  离婚纠纷收到法院传票不会被拘留,如果被告收到传票不到庭可能会被法院拘传,人民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指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案件和婚姻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 对治安拘留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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