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县级人民政府在征收房屋前,需要先由国务院或上级人民政府进行批准。在获得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要将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
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的,还需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在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征收部门就征收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达成协议后,就可以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