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交了10万定金定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卖家觉得卖便宜了想违约,我们约定两个月后办理手续,我想问一下,如果这两个月期间卖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跟别人过户,如果我起诉的话法院还可以查封他这套房子吗

2019-01-18 17:2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交易风险:定金风险防范对策
    1、购房前一看房屋质量二察看产权证三比较价格四要中介公司将口头承诺写成书面文字五合同协商不成要保留证据(录音)(打官司时全部同意)。
    2、不要交纳定金,不签承诺书,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删除委托书或者承诺书的有关条款:议价。  二手房交易风险:定金风险防范对策  
    1、购房前一看房屋质量二察看产权证三比较价格四要中介公司将口头承诺写成书面文字五合同协商不成要保留证据(录音)(打官司时全部同意)。  
    2、不要交纳定金,不签承诺书,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删除委托书或者承诺书的有关条款:“议价成功后,诚意金转为购房定金,如承购方违约不买或不依约履行,则诚意金由出售方没收;或者若受托人(中介)在上述期限内取得符合上述要约条件的卖方承诺,卖方承诺到达受托人即视为到达委托人。委托人与卖方的买卖合同即告成立。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按照上述要约条件到受托人处签署《房地产买卖协议书》。若买方逾期或违反上述任一条件,则按违约处理,定金不予退回,卖方有权即时解除并另行出售上述物业。”  
    4、加上下列条款:“签署本委托书后30天内(即年月日前)买卖双方及中介方没有共同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的,本委托书终止,中介方同时退还定金给买方。逾期每日按照定金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签署上述协议的,中介方不得将定金交给卖方或者没收定金。本条款与其它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应该这样: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常会出现双方签署合同后,一方毁约的情况。一般来说,双方签署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就受到了合同法的保护。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 前提基础。
    2、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 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 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 收据
    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
    6、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 取房产证。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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