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办结婚证生过一个宝宝一周多了现在又怀孕了俩个人不和离婚小孩怎么分

离婚
2019-01-18 17:29: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办结婚证不是夫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继承权利。
    需要死者有遗嘱指定当事人继承,当事人才可以继承遗产。
    如构成事实婚姻,可以申请继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 1、应该能在民政局补办结婚证证
    2、问民政局结婚证丢了是否可以不补办直接申请离婚
    3、对方不配合导致无法补办的话,民政局应该有登记的记录,应该可以申请让民政局出个证明有夫妻关系的盖章的文件(有夫妻关系,应该不是因为有结婚证,而是因为在民政局有登记)
    4、找个打离婚诉讼的律师咨询俩问题,一是起诉离婚时可以用什么证据替代结婚证,比如民政局证明有夫妻关系的盖章文件、户口本、居委会说明双方是夫妻关系的盖章文件,二是若没有这些文件,是否有可能先立上案,再申请法院去民政局调取双方是夫妻关系的登记记录
    5、这种事情要慎重.

  • (一)离婚夫妻一方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夫妻双方都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 依《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的规定,结婚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您与对方已经分居三年半,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判决你们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更改孩子的生活现状的,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支付的抚养费是工资的20%到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