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善意取得。公安也不能判断是善意取得到底这算是善意取得吗?不能直接告现在的“车主”将车要回吗?
我家有一台铲车,几年前租给铁岭一家沙场。几年间拖欠我十几万。大约去年年末的时候,我得知因为沙场拖欠别人钱,竟将我家车拉走去顶账。我将沙场负责人移交给公安,在定罪期间,因为他家有人,把他担保出来了。最进通过公安我终于找到我家车,我找现在“车主”要车。他拒不归还。说是善意取得。公安也不能判断是善意取得还是非法所得。现在车的手续还都在我这。请问我该怎么做能将我的车要回?到底这算是善意取得吗?不能直接告现在的“车主”将车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