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本人在11月5日发了一个快递,结果到了今天他们才打电话给我说我的快递丢了,我那快递是身份证,如果落到居心不良的人手上我该怎么办,快递公司说赔偿我300元,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19-01-18 20:3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丢失责任划分具体要分在什么地方丢失的:
    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 由于快递公司的责任导致快递丢失的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1、交寄时已经保价的快件按投保价值赔偿;
      
    2、交寄时未保价的快件按快递公司收取的快递费3-5倍赔。
    保险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

  • 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已签收,则快递公司无任何责任。
    2、如果你还未签收,快递公司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赔偿不会很多。因为在你寄快递或他人寄快递时你已经和快递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有关赔偿责任的事项可以在你签字的那张纸上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