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在房产中介公司签订的定金合同,上面只有三方的签名,没有盖中介公司的印章,法人章。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盼回复,谢谢!

2019-01-18 20:4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 看房还没签订买房合同但交了定金能否退这个得看交定金时双方的协定,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都是可以退的。如果是交纳定金一方由于自己的原因没能签订购房合同则定金不能要求收手定金一方退还,具体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致电咨询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您交的购房意向金属于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而不是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卖方应返还购房意向金但没有双倍返还的规定,除非你们之间有相关的约定。
  •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质量要求方面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
    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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