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十年了,儿子十三岁多了,离婚时没有要抚养费,现在我经济困难无法负担儿子的费用,我现在可不可以问对方要抚养费!

离婚
2021-06-16 09:2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
    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你好,如果你抚养孩子,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你可以主张。如果对方已经支付,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增加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增加
  • 索要抚养费,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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