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多,有一年的同居,现在矛盾很多,想离婚,房车都有,离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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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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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式同居关系,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解除双方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双方的离婚诉讼。但是如果双方就同居财产分割以及其他同居产生的问题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请求法官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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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以后,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一方也可以单独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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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