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修车地方不硬性规定,一般需要保险人、被保险人、受害人、维修企业平等协商指定修理点。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受害人、维修企业根据事故车辆毁损程度,就车辆维修地点、项目、方式和费用等内容,通过平等协商后的意思表示,具有
合同属性。
对发生车辆损失保险情形的根据事故事实和因果关系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认定要负责任,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派员来处理,然后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并由保险公司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出具《定损单》,并到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保险定损往往发生在事故车辆实际维修之前,而实际维修费可能高于或低于定损金额,保险公司承担超出的费用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