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流程为,发生事故首先要报警,交通警察接到报警通知后及时出警,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
证据,并及时的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对事故嫌疑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