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结婚4个月,由于他的父母介入,介入之后导致我们婚姻破裂。

他家办了一个公司,当时我和她是恋人关系,我就请我到他家公司工作,后来做了公司法人,在做法人期间,签订了一系列的借条,借款合同,和一笔云南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还有一笔以我个人名义贷的信用贷款,22万,也是他家让我去贷款的,贷款才到账,就被他家用了,之前一直都是他家在每个月都还,后来我俩感情破裂之后,他家就没有在还过了,贷款公司一直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在催款,给我的父母和弟弟都造成了很负面的影响。(有公司名义的,也有个人名义借款的,很多笔。)我在他家公司工作的这三年多时间里,也没有拿到过一分钱的工资,生活费全部都是我妈通过银行转给我的。

由于年轻不懂事,后来结婚,为了满足他家提出的高额彩礼要求,家里向亲戚朋友借款,凑了12万多的钱,给了彩礼。又买了5万多的彩礼。

我妈又刷信用卡买了一张车在我老婆的名下,每月贷款都是我妈用她的银行卡转账还的。

后来他们家策划了离婚风波,把车卖了,钱也挪用了。

他们家和她去年就嚷着要求离婚,协议离婚,要求什么也不做补偿,就这样签字离婚,我和我家没有同意,后来他家一直威胁我,还威胁说要起诉离婚,到现在也没有起诉我。

我的户口迁入了他家,现在户口本,身份证,两本结婚证都被他家拿着,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就是要求我协议离婚,什么也不做补偿。)关于公司的所有资料,都被她,乘我不在家的时候,给收走了。

现在事情过去一年多了,我也想通了,现在要离婚,由于我家是工薪阶层的普通家庭,一年收入也就4万元,因为结婚和给彩礼,买车,导致生活困难,家里过上了很困难的生活。

现在我起诉离婚的话,可否要求补偿,因为这其中很多都是他们家策划了一系列之后,造成的……

现在我家里的生活很困难,我的生活更困难,当时和她在一起用的信用卡,到现在还差着几万元没有还清,家里的亲戚朋友的钱,还有很多没有还清。

现在希望通过起诉离婚,补偿我的工人父母,和我自己,也让这个小家庭不要再过这样不得安宁的生活了。

起诉离婚可以支持我的和我父母的补偿请求吗?

离婚
2019-01-19 01:5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在离婚时,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该判决进行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另外,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并不是当然的就失去了抚养子女的权利,而是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由谁来抚养子女。
  • 1.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分割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一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没有进行实际的分割,那么起诉离婚时,遗产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联系,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