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人10月8下午被人用钢钎打伤,当时无严重迹象只有轻微不适,约2小时后小便时发现颜色见红,即到到医院检查CT(当天医院下班未出结果)和尿检(结果3+150),当天打了止血针和消炎药。我们当时认为情况不是很严重,所以当晚经派出所调解签了协议:双方医药费自负(无做任何笔录)。可10月9日(即第二天)拿到CT?陈述:左侧横突多处骨折,尿检3+150,医生诊断肾挫伤,必须住院治疗。请问:1、这样的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轻伤吗???2、该如何申请鉴定(派出所让先看病)3、签调解协议后还可以追究对方责任吗?4、何时申请鉴定有无具体时间限定?急待回复,万分感激!!

银行
2019-01-19 06:3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可以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是司法鉴定,当事人具有选择权。
    医疗事故鉴定有听证程序,就像法院开庭一样,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在陈述中,要掌握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不仅要说明医疗行为损害事实,也要有医疗过错的法律法规文献依据,让人感觉有理有据。
    听证程序也是鉴定的关键。
    司法鉴定提交的材料主要是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用药明细、诊断证明、挂号单、收费凭证,以及医生出具的和医疗行为有关的书面材料等。
    和医疗行为环境、人员资格有关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其中关键是患者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的陈述意见和理由。司法鉴定有的有听证程序,有的没有。不管有没有听证程序,患者的陈述意见和理由,是确认医院过错的重中之重。
    鉴定机构结合陈述意见和理由,了解鉴定的目的,是司法鉴定的关键。
  • 共同盗窃中致人轻伤认定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关于抢劫既遂、未遂的认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对此,刑法理论称为转化型抢劫罪。
  • 交通肇事中如果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 被打,鉴定为轻伤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具体的期限要看请求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财产权的时效为二年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是一年内。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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