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亲戚介绍我整体转了别人加盟的店铺????说好的钱分4次付清以后就把合同签给我???现在不紧不签合同给我???还要把门面收回去???没经过我同意把门面锁换了??都开始经营了我该怎么办

2019-01-19 08:4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铺转让:就是承租人在合同期间内将所租的房子,店面转租给他人的意思。一般情况下,原租人可以向转租人收取一定的转租费。转租人在付给原租人转租费后,如果原租人以年付的方式向房东预先交纳房租,转租人必须再向原租人支付房东与原租人在合同内的出租费,待到原租人与房东的合同到期后,转租人可以重新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
    如果不是这样的情况,转租人只要支付给原租人一定的转让费后,在以后的租用期间向房东缴纳房租费用。
  •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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