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
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
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
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