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我方穆某因为在网吧开关窗户与对方王某发生口角,结果对方靳某将我方穆某推倒,而后我方李某,毛某,赵某与穆某一起打伤对方靳某,初步为眉骨框架性骨折,轻伤。在打斗过程中,有射像头录象,可以看到他们的打人的基本过程,其中李某曾举起一铁退凳子,但又放下。而后靳某报警将我方四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并以押送看守所。现在案件已经到预审了。?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一般会判吗???

如果判会判多久,其中李某会怎么判??

我们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1-19 09:5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伤情鉴定为轻伤,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受害人的损失可通过协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或单独提起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致残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具体标准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轻伤案件可以调解。施害方如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司法机关可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处罚;前述调解通常限定在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否则司法机关仍会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 年满十六周岁则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聚众斗殴犯罪,应当依法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作为主犯,本人在打架斗殴中受伤,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涉嫌聚众斗殴罪,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决定。
    二、相关规定:
    1、《刑法》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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