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购买二手房置换房屋签订的一次性付款合同,过户日既是第二次付款日(分两次付款)因下家拖延了付款时间(贷款未批准),过户日有10万元未到位,需延期一星期,我愿意为10万元付滞纳金,但上家不同意过户,并一直拖延着。上家违约吗?我违约吗?请指教,谢谢!

2019-01-19 10:1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如果对方违约在先,只要你按约定操作,保证你自己不违约。如果无法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话,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拿回定金。合同过户的时间延期,如果她是和你协商过的,那也不算是违约;或者她只是说了一句不卖,并不能算是很明确的违约,所以谈判过程的中主要还是与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因为现在银行贷款尚未批复,要求强制过户的可能性没有那么大,所以建议你还是先协商,按合同履行。
  •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二手房买卖一次性付款的次序是这样的,
    1、签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
    2、满了5年的房子要先到房管局查档、核税;
    3、等4个工作日之后到房管局递件,递件成功了就给卖方全款;
    4、如果是办了立等可取的,两个小时后就由买方拿回质单来取证(前提是要在递件签字时写买方单独取证,否则就要双方一起来取)。没有满5年的,当天就能把全部的手续办完,总之在递件成功后才给全款,你不要担心还没有拿到产权,因为递件成功,房管局的网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已经是你的了,产权证只是两页费纸而已,这样是没有风险的。如果卖方要求查档时,也就是在递件之前就要求付全款,那么你们可以去做个预约合同公证,你拿到公证书,一个人就可以去把全部的手续办完了,(在做了公证后你给卖方全款,但是产权证、国土证你要收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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