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摆地摊卖现役旧军用服装被抓了,被刑证拘留了14天,现在是取保出来,数量有150件衣服,50条裤子,总共卖了100块钱,我把上家说了出来也抓了,现在我还没有牵逮捕,请问会不会被判刑

其它
2019-01-19 13:0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个案件一般可分为刑事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所以从被拘留到最后法院判刑大概要经过三到五个月。判刑之后如果是在判刑前被羁押的,每羁押一天1天可以折抵刑期一天。减刑和刑拘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减刑必须符合减刑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
      
    (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 刑事拘留是侦查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刑诉法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被行政拘留后,,如果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诉讼。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逮捕以后到开庭一般还有4至5个月时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