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家有一块土地,2017开始,先后两次被国家租用,分别作为公路绿化带和施工占道用地,这两次补偿标准不同。村委会以我家土地跟相邻农户土地地界不清,算不清各自的补偿款,为理由,至今不发放补偿款,也没有公示任何相关信息。我想起诉村委会,但没有具体的相关数据,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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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承包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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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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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承包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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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纠纷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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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