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委托公证未撤销同时办理委托他人的公证,委托内容不变,可具法律效力?

公证
2019-01-19 17:47: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代理关系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代理关系是存在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效力及于这三方当事人。委托合同则与代理关系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与第三人则毫无关系。
  •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以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人身性,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只要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动摇,即可解除委托。   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
    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公证:一般当天公证,当天就会出公证书。
    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申请材料如下:
    抵押权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抵押权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抵押权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抵押权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依附的主合同文本;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抵押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抵押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抵押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抵押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抵押登记证明、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抵押物价值的评估证明;抵押人是企业的,还应提交同意抵押的股东会决议;
    5、抵押物为共有的应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 哪些公证不能委托代办?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一)遗嘱公证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士)赠与公证;
    (四)认领亲子公证;
    (五)收养公证;
    (六)解除收养公证;
    (七)委托公证;
    (八)声明书公证;
    (九)生存公证;
    (十)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办理这些项目的公证,如果遇到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申办时可以由公证员亲自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由当事人指定的地点受理公证。
    相关知识内容链接:
    委托书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
    4、委托书文本;
    5、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