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我对象去年认识,今年五一期间订了婚,订婚后两个人去领了结婚证,当时彩礼,红包,手饰加起来差不多十四万,但后来女方要求买房,我家开始没同意,但女方说如果不买就不同意嫁的情况下借款买了房子,本来还有一个月结婚了,但女方父母大哥还要钱,我家因为买房经济困难实在没钱和女方商量少点,女方没同意,后家人和亲戚经过商量同意再给女方3万8,结果女方说再给3万8还是少,不同意,而我和我对象也因为这事两个人没少吵,她说她对我放弃了,那我选择了放弃,如果我这时候选择离婚(因为农村没办酒席结婚所以实际上两个人还没住在一起,而且她上班在外地),那我可不可以把彩礼红包都要回来?如果要不回来上法院上诉能要回来吗?

2019-01-19 19:18: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您好:关于彩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您的情况是可以退回全额彩礼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 .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