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吗

不正当竞争
2021-06-22 07:5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是:
    1、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只能是单数;
    2、合议庭依法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组成;
    3、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等等
  • 合议庭的组成具体原则: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等等
  • 根据民诉法4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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