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过错一方一般要承担赔偿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