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第三者责任车险,电子保单有一条特别约定,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或第三者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可采取实物或现金方式进行赔付!现在问题是出车险之后,保险公司只赔第三方损失,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不赔付,这个特别约定的内容是否不一致?被保险车辆损失能否赔付?

2021-06-23 09:4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车辆因事故局部受损失的,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等等
  • 参加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负有直接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责任限额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时也可以直接向被保险人直接理赔,但受害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优于被保险人的理赔请求权
  •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对车损进行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的,属于财产损失的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