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和那个男人离婚,因为我的生活不幸福,我经常遭受家庭暴力。我不想再活了。

离婚
2021-06-24 02:36: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 你好,如果他再对你有家庭暴力,可以直接报警,这样就有家庭暴力的证据了。离婚的时候,对方对于离婚存在过错,在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