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在工地工作,脚后跟骨折了。医院说有可能留下后遗症,走路疼得肿,赔偿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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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界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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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先去复诊,确定是不是上次意外留下来的伤,如果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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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时间受伤的?你首先需要取证;还需要做鉴定;要么走工作程序,要么走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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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