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判离婚与分居多久无关,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有
证据证明,即可能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离的,双方又分居一年,一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确认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
二、
四、五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