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福建的一家公司工作。因为公司的理由说现在要辞职。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公司应该怎样补偿我?

2021-06-25 19:5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 主动辞职时没有赔偿的,建议让公司出具辞退通知
  • 首先,你应该明确劳动者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第二,你可以要求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找出单位的违法情形,然后你依据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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