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出租车驾驶员,我于2014.7和车主签租车合同当时签了6年(也就给车主开,每天给他租车)押金一万元,乙方(我)不得无顾解除合同,有违约金五千元,今年8月份车主又和我签买卖合同,要把车子卖给我,但是由于有其他原因,车主和我协商车子不卖给我了,但是合同还在,这几天我想买其他车子,也是就不想再给他开了,车主说租车合同没到期,不想让我走,我要真不给车主开了,他可以扣我违约金吗?

2019-01-20 14:3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合同内会注明租车人的信息、租车时间、价格等基本信息,我们要首先确认这些内容准确无误,如果对用车过程中某些责任的归属等有疑问,也应当提前和工作人员询问,或者要求工作人员将用车过程中常出现的责任进行解答,同时在合同中指出。租车人关心的一些细节问题,我们会在介绍完租车流程后为大家统一罗列。
  • 租用车辆到期后,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中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承租人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 欠条到期并不一定超出诉讼时效,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索要欠款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直接与客户进行协商,争取客户能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以债务人出具的欠条为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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