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某驰名商标的成都代理。有家商户擅自用该品牌商标作为店招,侵犯了我的权益。我想写一份商标侵权告知书。。不知道怎么写???可否帮我起草一份。

商标
2019-01-20 14:45: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擅自使用其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形,显然构成侵权,故建议您不要未经许可在网上销售,否则不仅不能构成侵权,程度民事责任,如果销售的数额达到一定数目,还可能构成犯罪;另外,没有商标的服装产品在天猫商城上是不能销售的,我建议您可以自己申请一个商标,费用也不高,
  • 商标专用权不能自然产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才能获得。  2000年国家商标局曾下发专文,要求各地工商局与商标代理完全脱钩,不得参与商标代理事务。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专业的、完全开放的商标代理市场。  即便如此,不少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还在犹豫:是自己直接去国家商标局申请呢,还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呢?基于大家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好处还没有足够的认识,笔者总结以下几条,以供企业或自然人参考。  第
    一、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效率高,节省时间。  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国家商标局人力有限,不可能在现场为每位申请人提供详尽的咨询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往往需要一段时间了解商标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办事效率大大降低。就近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仅提供耐心、细致、全面的咨询服务,还会迅速准确地制作好各种申请书件;不仅节约了您的时间,更为您免去奔波劳顿之苦。  第
    二、注册核准率高,商标注册保护策略合理完善。  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注册核准率降低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况且没有商标代理人的帮助,企业往往不能制定完善的商标战略,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而商标代理组织熟知商标法规,熟悉商标注册流程。他们不仅能帮助申请人判断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结果以保证较高注册核准率,而且能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打造企业金字招牌。  第
    三、拥有申请注册后全方位的专业咨询与服务。  很多人误认为,制作和邮寄申请书件就是商标代理机构工作的全部。其实,这仅仅是商标注册流程和商标代理工作的起始点。商标注册流程复杂而且周期长,在整个注册申请期间,商标代理机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进展。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初审公告后遭到异议,代理组织还会帮助申请人搜集充分的证据,进行有力的答辩。注册成功后,代理机构会将《商标注册证》及时、安全地交给申请人。当然,对于商标到期需要续展或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等问题,有了代理机构的及时提醒和协助办理,更会令申请人高枕无忧。  第
    四、节省费用。  虽说委托代理机构需要支付其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它还是最经济的方式。申请人专程去北京办理,差旅、食宿费起码是一笔必不可少的开支。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业知识,在注册的各个环节花“冤枉钱”在所难免。假如商标注册申请因为一点小疏漏而被驳回,那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委托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等事宜,不仅有助于申请人顺利获得商标专用权,而且还为申请人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资源,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服务更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夯(hāng)实了基础。  国家商标局鼓励企业或个人委托代理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一件商标申请下来,至少要到商标局两到三次(提交申请一次,领取注册证一次,如果要事先查询或发生补证,次数更多),并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除交纳申请费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等大量费用,而且因为商标注册时间需要两三年时间,申请人往往因地址的变动收不商标局的寄出的各种书件,给商标注册和领取商标注册证带来很多麻烦。更关键的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且因不懂商标评审规则,把不能注册的商标拿去申请(据相关信息统计,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驳回率高达40%),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只需要交付代理费,既省时又省力,可得到耐心细致的专业咨询服务,降低注册的风险。
  • 商标法 第十四条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已有的经验和驰名商标的特点,驰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
    (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
    (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
    (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
    (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
    (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我们申请普通的商标 无非就是想让自己的商标日后可以成为著名商标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进行改正和停止,包括:
      
    1、停止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的使用,停止误导公众的;
      
    2、停止对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活动;
      
    3、停止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使用;
      
    4、停止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的行为,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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