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后的违法行为问题

2021-06-27 12:4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民事违法行为,是指不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法规及刑事法律的行为。比如,扰乱法庭秩序。
    行政违法,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殴打他人。
    而刑事犯罪行为,则是指触犯刑法的行为,比如殴打他人造成轻伤
  •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如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期限;
    6、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做出决定的日期,同时必须加盖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你所提到的处罚决定书没有加盖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印章,形式上存在缺陷,同时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属无效
  • 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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